有关学者介绍,在许多高等教育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,由新闻媒体发布各种跨国性的“大学排名”,是一种颇有影响的高等教育评估活动。而在我国,迄今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大学排名机构,以及得到社会认可的大学排行榜。
随着各大学争取办学经费和竞争生源的日益激烈,一方面高校作为教育者及政府投资的使用者和经营者,需要在生产和提供高等教育人才中由市场检验自己的竞争力;一方面它的消费者需要对走向市场的高等教育拥有知情权,应该有个标准让消费者了解自己花钱买到的是什么样的教育。因此,无论是高等教育自身定位的需要,还是消费者对它知情的需要,都呼唤国家有一个科学而规范的“大学排名”。
国家教育部高教司有关人士表示,“大学排名”应该由教育行政部门主持进行。据介绍,国外许多“大学排名”的评估参数一般为16项。而目前我国教育部对高校的评估,主要侧重于诊断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弊端,旨在帮助学校改进工作。这是我们的评估与国外同行评估的一个很大差别。我们在设定排行榜的参数时,引进了美国的评估方法和标准,也听取了有关专家的意见,只是评估的参数只有六项,包括学校实力、教学质量、仪器设备、博士硕士生培养及教授院士等数据。这些多属基础数据,还远不是评估的全部。有消息说,教育部准备明年进行用人单位对大学评估的试点。这将为我国的大学评估增加新的参数。